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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人客户(非工行),未开通银期转账的自然人客户以及账户资金余额在1000元下的客户需要填写“手工出金”单来完成资金划拨。有关说明如下:
公 司 名 称 : 南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
工 行 保 俶 支 行 |
1202022729927301786 |
建 行 宝 石 支 行 |
33001616135050000202 |
交 行 杭 大 路 支 行 |
331066140018170016187 |
农 行 吴 山 支 行 |
319-005801040002871 |
中 行 开 元 支 行 |
80010038370809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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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 |
确认方式 |
到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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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汇 |
到分理处及以上级别银行办理保证金电汇到我公司保证金专用银行账户 |
客户将《保证金收款通知单》(署资金调拨人签字 ) 及银行的电汇回执传真至我公司财务部 |
财务部收到客户传真件并确认资金到账后,立即为客户办理入金手续 |
《保证金收款通知单》原件请及时邮寄回公司财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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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 |
确认方式 |
到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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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汇 |
客户必须填写 << 保证金付款通知单 >>,( 署有资金调拨人签字,指明收款方名称,详细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传真至我公司财务部 |
汇入客户指定账户,客户凭身份证支取 |
24 小时内 |
《保证金付款通知单》原件请及时邮寄回公司财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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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 |
确认方式 |
到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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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汇 |
到分理处及以上级别银行办理保证金电汇到我公司保证金专用银行账户 |
客户将《保证金收款通知单》 ( 存款人处应盖公章 , 资金调拨人签字 ) 及银行的电汇回执传真至我公司财务部 |
财务部收到客户传真件并确认资金到账后,立即为客户办理入金手续 |
《保证金收款通知单》原件请及时邮寄回公司财务部 |
汇票 |
到分理处及以上级别银行办理 |
汇票交到我公司财务部,客户填写《保证金收款通知单》 |
交到财务部,财务交到银行,银行受理即确认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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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 |
确认方式 |
到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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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汇 |
客户必须填写《保证金付款通知》,( 署有资金调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指明收款方名称,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传真至公司财务部 |
汇入指定银行的法人账户 |
24 小时内 |
《保证金付款通知单》原件请及时邮寄回公司财务部 |
汇票 |
客户必须填写 《 保证金付款通知单》 |
本人到我公司财务部领取汇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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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定安名都3层
南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财务部 邮编: 310002
财务部咨询电话: 0571-88383792
传真: 0571-88395735
七:注意事项
1. 我们要求资金汇款人名一定要与在我公司开立保证金账户的户名相同,才能入金到开户人的名下账户
2. 按保证金安全存管的要求,客户不能跨行转账,只能同行划转,如:客户登记的结算账户是工行的,则只能转到期货公司工行的保证金账户。以此类推。
3. 出金时,客户指定的收款账户也必须是事先已在期货公司登记的结算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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